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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前要先想清楚,事关你能否赢得官
发布日期:2020-11-01 访问量:
我国历来讲究以和为贵,能不与人发生纠纷一般都不愿意与人发生纠纷。万不得已出现矛盾纠纷了,也尽量会先选择私下协商的方式私了,能不见官就不见官。但是,有时碰到老赖一样的人,那就没办法了,他们可能就是觉得你不想多事,所以就拖欠你的钱等一直不还。这个时候,就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但是,打官司就和做生意一样,结果是好是坏,能否打赢,这些都是未知数。而且,即便你在一审中赢了官司,也不代表你就一定能赢,因为对方可能会上诉,甚至在开庭中会提出反诉。最后就算是赢了官司,但是如果对方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那么,你也面临着权益得不到实际维护的风险。


但是,我们却可以在打官司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将以上这些风险降到最低。比如担心对方最后没有财产支付,那么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时同时申请财产保全,甚至查封被告在其他人处的债权等权益,防止被告趁机转移;同时,也可以对被告可能故意损坏的证据要求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比如对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欠条重新更换等,这样可以大大降低诉讼风险。

当然,如果想要做财产保全,你还需要提前对自己情况做个评估,因为如需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应当联系好担保人或凑足担保金,以免立案后,由于没有及时缴纳担保金,而延误保全。由于没有及时缴纳担保金,而延误保全。

最主要的,就是要做好证据留存工作。我们知道,法院是居中裁判的,你的诉讼请求能不能得到支持,法院主要看你能否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你没有证据,即使你说的是实话,法院也不能支持你的。


因此,在打官司前,一定要做好相关证据的留存工作,包括在平时,即便没有打官司,有些东西该放好还是要放好,比如欠条,借钱时尽量要求对方出具欠条,同时放好,以免将来发生纠纷拿不出证据来。如果证据不是很充分,你可以在诉讼前想法补齐,然后再去起诉。在诉讼中,如果有新的证据出现,也要注意及时搜取并及时提交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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