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公章或合同章加强保管以免引发“不知情履约”风险

2022-03-29

  企业对公章或合同章加强保管以免引发“不知情履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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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事件经过:

  某电器公司为推销产品以扩大市场,派出几名推销员到全国各地推销产品,推销员林某找到在某家电超市当推销员的朋友李某,让其帮忙推销空调,李某便用自己手中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郝某签订了一份空调买卖合同。

  2、未妥善处理代理权被强制要求履约

  电器公司按合同规定给家电超市发去了空调,超市负责人得知此事后,坚称其未授权李某购买这批货,合同无效并拒绝收货。电器公司则认为,合同上盖了家电超市的公章,坚持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经多次协商无果,电器公司遂将对方诉至法院。

  3、代理权限被滥用引发的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在合同中,就算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该合同对该企业就有了法律约束力。李某的签约行为系代表家电超市的职务行为,亦属于法人行为。被告李某构成表见代理,其签订合同行为有效,因此,李某所为应认定是家电超市所为,其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家电超市承担,该买卖合同有效。

  4、一句话总结: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企业要对该代理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