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争取孩子呢抚养权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的,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 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怎么争取孩子呢抚养权

  二、离婚时争夺子女抚养权要考虑的问题

  1、孩子的年龄

  离婚时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首先要考虑你的孩子多大了。2周岁以下的孩子,是比较依赖母亲的宝宝,考虑到宝宝们的需要,父母离婚时,2周岁以下的宝宝一般是判给母亲的。宝宝实在是不能跟母亲生活的,才会考虑让他跟父亲生活。

  孩子确实是无法跟随母亲生活,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是母亲自己不想要抚养孩子,而父亲又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2周岁以下的宝宝的抚养权就归父亲了。

  对2周岁以上的孩子,就要综合考虑孩子父母两方的条件,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来决定孩子到底跟谁生活比较好。

  孩子是10周岁以上的,别忽略孩子的想法,因为跟谁生活比较好,这时候的孩子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孩子的意见决定你是否能得到抚养他的权利,愿意跟你的,抚养权就归你。

  不管怎么样,一切为了孩子好。如果轮流抚养孩子对孩子更好,父母轮流抚养也是可以的。

  2、父母的状况

  孩子2周岁以上,父母两人都想要孩子,谁能优先得到孩子抚养权?

  一方如果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其他的原因导致已经丧失生育能力,这辈子可能就这么一个孩子,法院会考虑照顾这一方,将孩子抚养权判给他。甚至,即使没有丧失生育能力,但这一方没有其他孩子,另一方却有其他孩子的,没有其他孩子的一方也会更有优势。

  孩子如果一直由一方照顾,改变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法院会判给照顾孩子的一方。这叫有付出才有收获啊!

  还记得吗,《我的前半生里》父母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不仅考虑父母自身的条件,父母各自的家庭情况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现在的孩子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顾居多。在孩子父母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如果孩子一直跟随祖父母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法院会考虑将孩子判给孩子的父亲。反之亦然。

  三、抚育费的给付

  失去抚养权的一方,要负担孩子的抚育费,但有约定的就按约定来办。《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其实,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抚养方的抚养能力要能保障孩子所需费用,别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

  1、抚育费的数额

  孩子抚育费的数额,优先考虑协议约定的数额,没有协议的就按法律规定来办,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关于法律的,都爱提到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这个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时候有特殊情况的,上述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一点。

  2、抚育费的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孩子18周岁为止。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孩子,可以劳动养活自己,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育费。

  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还不能独立生活,如还在学校上学、确实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丧失劳动能力、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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