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专业律师:追加抚养费起诉书范本

2022-08-05 上一篇:无力抚养孩子怎么送养 | 下一篇:暂无

  一、追加抚养费起诉书范本

  原告: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住XX市XX区明瑜恒康佳苑X号X。

  法定代理人:X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明瑜恒康佳苑X号X,联系电话:XX

  被告:张庆维,男, 年 月 日出生, 族,身份证号: ,住 ,联系电话: 。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从原告起诉之日起按照每月1001元标准支付原告抚育费。

  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系被告婚生儿子,19XX年X月X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育费50元。但被告从未支付任何抚育费用。原告患有智力精神疾病,现为二级残疾,虽已成年,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独立生活,因此被告有义务承担抚育费。同时,随着近年物价的逐渐增高,原告因治疗需要,每月50元的抚育费远远不够,而原告之母的收入有限,独立承担原告的抚育费非常困难。被告拒不承担、更不增加抚育费用。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同时《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现为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特诉之人民法院,请求被告按2011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0042元(3337元/月)的标准,每月向原告支付3337元的30%,即1001元。望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

  年 月 日

  追加抚养费起诉书范本

  二、怎样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三、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以上就是关于追加抚养费起诉书范本的相关内容,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咨询湖北天领艾匹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