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人们习惯用达成一定的交易后以合同的形式来规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有时候由于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针对这种行为算不算是合同违约?在合同里除了要规定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合同订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就让天领艾匹律师事务所小编带您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一、合同订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订立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的形式,如果法律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的,必须书面订立。采取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到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尽协助、通知义务。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时要及时收回。

  (六)遇到重大误解显示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应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七)合同订立后,合同原件需交公司统一管理。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二、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需要考虑的因素

  在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时候,律师的作用和地位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包括项目应该分解成几个独立的合同及每个合同的工程范围,采用何种方式,合同的种类、形式和条件,合同重要条款的确定,以及合同签订和实施时重大问题的决策,各个合同的内容组织、实施、技术时间上的协调。

  此外,当事人还应当依据以下客观情况来订立建设工程合同:首先,从业主来看,业主的资信、资金供应能力、管理水平,以及具有的管理意愿,业主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的要求等等;其次,从承包方的角度来看,应当考虑承包方的承保能力、资信、企业规模、管理风格和水平,目前的经营状况,过去同类工程的经验,企业的经营战略,长期重击、承受和抗击风险的能力等。在不同规模特点,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的质量要求,和工程范围的确定性,计划程度、招标时间和工期的限制,项目的盈利性,工程的风险管控,工程的资源,如资金、材料设备供应和限制性条件等,这是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不管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都应当考虑的一些因素和风险。给建筑施工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不管是哪方的法律顾问,最主要的事情是审查和订立合同,在订立工程合同时首先要考虑上述一些因素,最大的避免风险,维护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三、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要约阶段

  要约阶段的风险主要包括:

  1、把要约误认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常见的邀约邀请有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

  2、要约内容不当,对己方有不利的条款;

  3、要约撤回不当,要约已经对方承诺,合同已经生效,错误的认为要约已经撤回。

  由于要约一经对方承诺,合同就宣告成立,只要该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会在双方间产生约束力。因此,企业在给他人发要约时,一定要注意以上的问题,一旦对要约的内容考虑不清楚,或为与他人签订合同把自己接受不了或无法接受的内容写入要约,这样一旦对方给予了承诺可能就会给企业造成风险,要约撤回时一定要确认对方承诺尚未做出。

  (二)承诺阶段

  在承诺阶段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1、承诺方式不当:承诺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做出,不要未经书面承诺直接以行为的方式给予承诺,以免给自己造成风险;

  2、把新要约当承诺:产生这种原因主要是在承诺的过程中对对方的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以至把新要约当成承诺,误以为合同已经成立,最后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企业在作出承诺时候应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如果在要约明确了承诺的时间,则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应特别注意的是,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一致,不能作出实质性变更。

  企业如果接到对方的要约,应在对方要求的承诺期限进行承诺,并不要对要约做出实质性的变更。如果承诺以后,发现承诺对自己不利,则应及时撤回承诺;有效的承诺撤回的方式应以书面的方式做出,并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到达对方,才为有效。有效的利用承诺撤回权可以避免许多的风险。

  (三)合同成立并生效的风险防范

  在正式向对方履行前,一定要先注意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在没有肯定之前,千万不要想当然就开始履行合同,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四)合同的形式风险防范

  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千万不要因为人熟就无视这样的约定,因为这里面隐藏了许多的法律风险。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以上就是天领艾匹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合同订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问题。签订合同时注意的一些细小事项是可以再行商定的,但是一定要注意合同的签订本身是不能够与法律相违背的,一旦与法律相违背,那么整个合同就将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您对合同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天领艾匹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