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更改孩子的监护权,也就是所谓的约定监护。那么自愿更改监护权需要什么手续?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天领艾匹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自愿更改监护权需要什么手续

  自愿更改监护权一般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条 【协议确定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监护人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权的法律规定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监护权纠纷起诉状包含什么内容

  申请人:女,汉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女,汉族,年月日生,住,联系电话:

  案由: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诉讼请求:

  (一)撤销被申请人的监护人资格,变更申请人为的监护人;

  (二)由被申请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以上就是天领艾匹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自愿更改监护权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我们知道,自愿更改监护权一般不需要什么手续,只要法定监护人之间协商确定即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天领艾匹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