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刑事律师民间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一、民间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民间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为,《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天领艾匹律师事务所小编提醒您: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二是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民间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二、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问题

  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是指公检法机关之间受理或侦查刑事案件时在职权范围上的分工。

  1、公安机关受理的案件

  2、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案件

  3、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三、刑事案件的处理原则

  刑事案件的处理原则有: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5武汉律师网咨询.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6.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