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刑事申诉复查规定

  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将审查是否符合申诉条件,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式案件武汉资深刑事律师进行申诉立案。申诉立案的刑事案件只有经审查后,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法院刑事申诉复查规定

  二、法院刑事申诉时效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刑事申诉需要哪些材料

  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提武汉律师网咨询交以下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或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三)、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或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

  申请再审或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当事人有申诉的权利,但是申诉仍然需要符合一些条件,包括立案条件时效条件和材料条件等。法院会对申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启动再审。以上就是找法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部内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其他疑问,欢迎来天领艾匹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意见。